玉照定真经(禄命法论命)之必然夭贱
2024-10-19 17:59:32
易玄妙
必然夭贱
身命逢刑,返克时,必然夭贱!
原注:支与纳音也,凡人命日时克破者,夭贱也。
假令辛巳金人(庚辰辛巳白蜡金年才柱纳音)五月丙寅日时寅巳刑,下火又克金,故为夭贱耳。
假令壬申金,四月乙巳日时,乙巳火,四月旺,巳又刑申,故禄废之地,必大败。
假庚午土人壬午日时,壬午自刑,正月甲木,木又克土,故应上文外仿此。
评注:身命,指年柱,年柱在命学中称为本命,又称身命。
刑,指的是三刑,即寅刑巳,已刑申,申刑寅;丑刑戍,戍刑末,未刑丑,子刑卯,卯刑子,辰,午,酉,亥自刑!
而克者,是指甲乙克戊己,戊己克壬癸,壬癸克丙丁,丙丁克庚辛,庚辛克甲乙。
返者,是指下克上者为返。在四柱中年为上,月为下,月为上,日为下。日为上,时为下。
凡见月克年,日克月,时克日,为上克下。
夭贱,夭者,指少年丧命者为夭。贱者,社会地位底下层者为贱。夭贱,则指既贫贱而又寿夭者。
另外,在古代的命理典籍中,则以年为本,而最初的四柱算命又以纳音取象,所以原文就可以解释为年才主纳音被日时克破,则命主就会短寿而夭折。有四种情况:
一,年柱地支被刑,年柱纳音五行又同时被日柱,时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克者。
二,年柱地支逢刑,年柱纳音五行,同时又被日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克者。
三,年柱地支逢刑,年柱纳音五行,同时又被时柱纳音五行或干支五行所克者。
四,另外,杀旺身弱命必夭,日主根弱而不旺,被月时干之五行所克,地之逢刑,命主也会遭短寿。虽然原文原注均未提及,但也多有应验。
宋朝徐子平注中说,所谓反刑反克,是指天干被克,地支被刑,人命逢之必然夭贱。此为一家之说。
如一命
辛巳
甲午
丙寅
庚寅
丙火生于午月,年月巳午,为丙火禄旺之地。日时两寅,为丙火长生印绶,羊刃当权月干甲木透出,木从火势虽然庚辛并透,但时值休囚死绝,虽然年逢巳为金之长生,但被火克绝,火旺炎烈,为炎上之格,或可贵命。然辛巳年柱身命纳音为金,被日柱纳音炉中火克破,以下犯上,加之寅又刑巳,火势旺而燥烈,《穷通宝鉴》说,或成火局不见滴水者,乃僧道鳏寡上命,该造初运癸巳,壬辰,壬癸水激旺烈之火,夭寿必然。
附,折腰煞口诀:
生日冲时人短寿,生年冲月寿不长,此是五行冲天杀,有人借此少年亡!
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