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甲乙春生
甲乙木生正、二月,木专旺,喜金火为用,用金则木成材,用火则木火通明。木日火透行南方运清贵。用金不宜见火,用火则不宜见金水,是金水与火相战也。水土处休死之地,难为用神。六甲日见亥,亥天门之位,北极之垣,甲木之长生,亥能合出寅中之木禄。甲乙日得亥卯未木局合曲直格,荣贵。若无亥有卯为木之本气入类象,虽无金火,亦可功名。如甲木遇申、庚,柱中有巳、酉、丑、辛字,扶其金旺皆吉。甲日透丙,不遇枭、杀,得寅、辰二字多,以身旺行火地,主富贵。四柱无官,专用食伤,身旺行火地,亦主利名。如火克金,水克火,水、火、金互相攻战,破格局,乃下命也。甲日春生,庚金多,遇有乙、壬、亥、丑,方能取贵。此乃用:
(1)官杀克比劫争财官
(2)食伤生财官之道。
甲木春生,官杀多,要印助之则吉。
乙木秋生,官杀多有印生亦富贵。
如:丁酉 癸卯 甲申 壬申,甲木春生,纯杀有印,贵。乙酉 乙酉 乙酉 壬午。乙木秋生,纯杀有印,贵。
甲申春月喜重庚,壬乙相逢入帝庭,无乙相只宜名利浅,丙丁玷破作常评。
甲日春生,庚金多,遇有乙壬亥丑字,取贵。若遇丙丁相克则减福。
乙生春月见金强,酉丑亥逄大吉昌,错节盘根喜金琢削,如行南地反为殃。
乙生卯月用金,不宜见丙丁火相战。
木生三月亦有金、土之用,合。
三月土财旺为用,不一定用金。
2.甲乙夏生
甲乙夏生四五月,火旺土相,有金水相生且有根,食伤与财为用,如火、土不露,只是金、水,运行金水得宜。
如甲用庚、壬有根,行东则吉。
专用丙丁、不遇金、水,柱有比肩,行东大发。
如戊己透干,更无水佐,行西虽云向禄,以不吉论。
乙见壬、庚,两露干头,行西富贵。
若是火透,行东,发。
遇火元水,反焚其主。
故甲乙二日生在夏,比肩旺,用火土,不宜见金水。
用金水,不宜见火土。
如:庚申 壬午 乙卵 戊寅,庚辰 壬午 乙未 壬午。
二命用金水。
丙辰 乙未 甲申 己巳,丙寅 乙未 甲申 乙丑。
二命用火土,皆吉。
甲生三月与夏间,以丙、戊、壬为用神,行西地,何禄本吉,岂知是壬、丙、戊败死之地,有此为用运行其中,皆不作吉论。
若日干衰弱,又行火土运则为平常之人。
3.甲乙秋生
甲朩秋生,不宜金多,取印为用,不宜水多,适可为吉。
乙朩不忌金多,得印则贵。俱忌火土伤官、坏印。
甲生八月正官,忌丁、卯火局,运顺行无妨,贵。
柱有壬癸、子辰之水,有火不忌,行南亦吉。
甲生八月正官,柱有壬癸、子辰之水,虽有火,行南亦吉,如用土兼官入墓,名利难求。
甲生九月,宜比肩及亥卯未佐之,或得一金一火,皆吉。
乙日九月,戍中原有戊辛丁,得遇已、酉、丑、庚、辛、申、辰,须见壬、癸、亥、子之印,方妙,丁火配、制无妨,如专用戊、丙无破,只以富断。
若金火相战则不吉。
如:壬辰 戊申 甲戍 庚午。
午戌半合火局,形成金火相战不吉。
4.甲乙冬生
甲乙冬生,水旺,本印,无金、火、土,则不足持印之美,柱中多申、酉、庚、辛、丑乃擬杀印、官印格,作上命论。
如甲只得一辛,乙只得一庚,干支别无金透藏,又不行金地,官露无根,虚名虚利。
如得丙丁戊己,身、伤两旺,行东南运发达。若壬丙、丁癸相战都不吉。
甲生冬月,印旺,遇金土则吉,柱有辛、庚、已、酉、丑一字,行酉方发达,名利双收。
若只见丙丁火,戊已土轻微,得遇东南之地,忽然发跡,或遇贵相投,不宜见金水。乙生亥月,印绶。
如乙丑日、丙戍时,天干三奇,地支丑引、戍从,作大贵看。
诗云:乙生亥月时逢丙,年月逢丁作三奇,坐丑兼戍引从贵,如专巳酉另详之。
如:乙亥 丁亥 乙丑 丙戍。
5.甲乙不以季分
甲日逄乙亥时,喜柱有庚合乙,忌见丙、丁害庚及泄主之气,岁运遇庚、申主功名,忌见午及东、南运火焚之地。
甲生季月有财官,时遇乙丑、己巳,宜见壬癸印,逢土、火主发财,忌金水。
甲日生,年月日三柱找不到用神,遇乙丑、己巳乃金神格,宜行火、土运,忌入金木方,忌刑冲。
乙木不拘提纲,逢辰、巳、午、未时,行金地或入水土,便为有用。
若入亥、卯、未地,与原局组成三合木局,则不吉。
乙卯坐禄见财官,庚辛带水名利看,逢丑、辰、午时,俱财官、杀印、食伤皆吉,乃功名之象。
乙生已酉丑月,又逢巳酉丑时,柱中再得印生或行印地,皆主富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