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详解之九(十干相合的各种情况)
2023-06-21 23:14:56
一代一路
五、论十干合而不合
十干化合之义,前篇既明之矣,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,何也?
盖隔于有所间也。譬如人彼此相好,而有人从中间之,则交必不能成。
如甲与己合,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,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?以乙间之,则己岂能越克我之乙以合甲?
此制于势也,合而不敢合也,有若无也。
道楠释:十干相合,如果合而不化,则有以下这几种情况。
一,有克方隔占而不能合。
比如说甲己合,中间有庚金隔间,甲木不能越过克我之庚而合己;
中间有乙木,己土也不能越过克己之乙木去合甲。
就好比两个人想合作,中间有人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,导致合作不成功。
又如隔位太远,如甲在年干,己在时上,心虽相契,地则相远;如人天南地北,不能相合一般。
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,亦稍有差。合而不能合也,半合也,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。
道楠释:二、有隔位太远而不能合。
如甲在年干,己在时干,虽有合和之心,但是年时距离太远,也不能合。
就好比两个人一个在天南,一个在地北,只能思念,但不能见面。
一、二两种合,都是虽有若无,合力甚小。
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,何也?
如甲生寅卯,月时两透辛官,以年丙合月辛,是为合一留一,官星反清。
甲逢月刃,庚辛并透,丙与辛合,是为合官留煞,而煞刃依然成格,皆无伤于合。
道楠释:三、合一留一而取清。
比如甲木生于寅卯月,月时两透辛金,年上有丙火合住月上的辛金,留下时上的辛金,官星反清。
又甲生寅卯月,干透庚辛,透丙合辛,是合官留杀而取清。
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,何也?
本身之合也。
盖五阳逢财,五阴逢官,俱是作合,惟是本身十干合之,不为合去。
假如乙用庚官,日干之乙与庚作合,是我之官自我合之,何为合去!
若庚在年上,乙在月上,则月乙先去合庚,而日干乙反不能合,是为合去也。
又如女以官为夫,丁日逢壬,是我之夫,是我合之,正如夫妻相亲,其情愈蜜。
惟壬在月上,而年丁合之,日干之丁,反不能合,是以己之夫星,被姊妹合去,夫星透而不透矣。
道楠释:四、与日干相合
五个阳日干是合财,如丙日干合辛财,壬日干合丁财等。
此时需要看财是喜还是忌?如果财为喜,则是财来就我,说明这种合的方式是正确、有益的;
如果财为忌,就是日元贪财而坏事,合有靠近,追求的意思,我合为忌的财,就是我追求的东西,我的人生理念出现了偏差。
这就好比,古之功名。功,是为国家、民众做贡献;名,是因品德高尚、贡献大而获得美名。
仕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:“了却君王天下事,赢得生前身后名。”
作为一个仕人,不忧天下之所忧,只顾去合财、敛财,就是忘了仕人的本职,在金钱利禄上迷失了方向。
五个阴日干是合官,如癸日干合戊官,乙日干合庚官等。
同样我们要看官的喜忌,官为喜,我去合之,我想的,我追求的东西,符合我的命局,人生路线。
官为忌,我去合之,官是名气,规矩,我死要面子,活受罪,太过死板,不懂变通。
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,何也?
如两辛合丙,两丁合壬之类,一夫不娶二妻,一女不配二夫,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。
然到底终有合意,但情不专耳。
若以两合一而隔位,则全无争妒。
如庚午 乙酉 甲子 乙亥,两乙合庚,甲日隔之,此高太尉命。仍作合煞留官,无减福也。
道楠释:五、争合妒合
如两辛争合一丙,两丁争合一壬。
就好比两男争一女,两女争一男,相争的两方,自然就产生了怨恨,所以也叫妒合。
两合一,又可取像用情不一之意。
争合好不好,还是要根据局中具体组合来看。
比如乾 庚午 乙酉 甲子 乙亥
双乙争合庚,乙庚合,合杀留官而取清。
今人不知命理,动以本身之合,妄论得失。
更有可笑者,
书云,合官非为贵取。本是至论。
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,甚或以他支之合为合。如辰与酉合、卯与戌合之类,皆作合官。
一谬至此,子平之传扫地矣。
道楠释:作者说有人以日元本身之合,妄论得失。
其实确定喜用,日元合喜或合忌,也是可以论得失的。
至于合官,不管是日元合,还是别干合,是不是为贵?
仅仅是合这么一个因素,还是不能一概而论。